2008年1月1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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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顺法院以山区的和谐稳定为己任
哪里有需要法庭就开到哪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晨翔

  “我们要坚持巡回审判制度,哪里有需要,我们就把法庭开到哪里,让山城群众享受更便利的法律服务和更切实的司法保障。”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结束后,泰顺法院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,立即开始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。院长潘光林和全院干警共同开始思考和落实一些问题,如怎样为山城人民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;如何为山区百姓有效解决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等等。

  坚持巡回审判  让山民在家门口开庭
  怎样让老百姓在寻求司法救济的时候,享受到更多更好的便利,这是泰顺法院一直在努力创新的重要方面。泰顺是个山区,有些地方来去县城一趟要花上一天时间。为了使山区老百姓不用为了打官司而翻山越岭,该法院在当地仕阳镇设立了全省首家审判站。这种法官巡回审判制度推出后,该院克服审判人员紧缺的困难,法官坚持每月定时走出院机关,来到审判站坐堂问案。
  院长潘光林表示,今后法院将把这项便民举措贯彻到底,在条件成熟的时候,在其他乡镇增设审判站或者增加已有审判站的巡回审判次数,满足山区百姓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,方便当地群众诉讼,减轻当事人打官司的时间、精力负担。

  加强司法救助  让贫困群众打得起官司
  泰顺是个欠发达的山区,贫困人口较多。在解决群众打官司的费用问题上,泰顺法院表示,他们将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财政支持,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扩大司法救助范围,让司法救助基金在最大程度上惠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,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合理诉求的实现。对经济确有困难、符合法定救助条件的当事人,如下岗职工、特困企业或其他弱势群体,法院将依法给予缓、减、免交案件受理费、执行费用,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。
  2007年,33件案件的当事人在泰顺法院享受了诉讼费缓、减、免的司法救助,另有3起案件当事人获得救助款2.7万元。

  宽严相济审判  让山区环境更和谐
  泰顺南院乡毛洋村的毛某等三名农民至今仍然觉得自己很幸运。他们曾经因为盗伐林木,涉嫌犯罪而接受法律的审判。但泰顺法院最后在判决三人补种林木1000株的情况下,对他们适用了缓刑。判决结果既充分惩罚教育了三被告人,又充分给予了三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。这是泰顺法院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的一个典型案例。
  失火、滥伐林木案件一直是当地法院审理较多的案件,对此,山区法院走出了一条切合当地实际的审判路子。据介绍,对属于偶犯、平时表现比较好的,法院积极与受灾当地政府、村委会、林业等部门协调沟通,帮助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恢复山林植被协议,在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后,给予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,并对恢复植被的情况进行回访和监督。
  潘光林院长表示,在为山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上,泰顺法院将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,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,坚持“宽严相济”的刑事司法政策,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。同时法院将针对当地实际,进一步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,促进社会和谐。